|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考(高考新闻,高考说吧)改革的精神,2007年东南大学校将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更加灵活和宽松。
自主录取对象。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东南大学自主录取资格: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理科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的理科考生;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个人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理科考生;获得《高校招生》杂志“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复赛优胜者的获奖学生(文理均可);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年级排名在前10%之内(各中学推荐人数须少于本校毕业生总数的5%),综合素质高的省重点中学应届理科毕业生;当年高考有一门科目成绩特别优异的应届考生(具体要求和优录政策待高考成绩公布后制定,暂在江苏省实行)。
选拔录取原则、程序。2007年,东南大学自主录取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时,首先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校长签字盖章后向学校申请自主录取考试资格,自主录取对象推荐人选各中学在校内进行公示。东南大学原则上不接受学生自荐。凡符合自主录取第1-5项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将于2006年12月20日前提交。
对初审通过的考生,东南大学将进行文化基础测试和心理测试,必要时进行面试。确认取得东南大学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尽快通知考生所在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
被认定获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如果体检和政审合格,将按照学校的优录政策予以录取。2007年,符合东南大学自主录取第6项条件达到学校公布的具体要求的的江苏省考生,第一志愿(A)报考该校,不需要参加测试和提供其他申请材料,东南大学将按优录政策自动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