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管理与基于模块的课程改革,是高中新课程的两个重要特征。选修模块的出现,必将带来学分的出现,反过来说,学分的认定对学生选修模块起引导和评价作用也成必然。学分的认定关系到新课程观念的落实,也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以及家长、社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认可,因此,我们对学分的认定既要贯彻新课程理念,又要讲求实效,真正将学分认定与教学质量联系起来,既能促进学生的发展,又能起到检测、督促作用。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分由学校认定。
一、 学分认定原则
1、 把学生以后的发展与学生当前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
2、 把高中生毕业的基本学分与学校定位结合起来
3、 把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起来;
4、 把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
二、 学分认定的功能
1、毕业资格:学时学分作为核定毕业的标准,学生三年内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28个选修学分(选修II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方可毕业。
2、对学生在本学段所学科目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进行全面检测。
3、促进所有学生全面发展或为以后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4、作为向高校推荐的依据。从学生所得的总学分中可看出学生学习的全面度以及某方面的特长,以此作为高校自主招生学校推荐的参考依据。
三、 学分认定设项:过程认定和学业成绩认定。
1、 过程认定。分两类考虑:
(1)基于概念、规律和知识学习的模块(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与此类似的校本课程)。过程评价主要项目为:“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学生上课发言或组织和参与学校、班级活动情况”,“探究问题的表现”。每项分A、B、C、D四个等级。
“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学生按照老师所要求的按时完成作业,及时上交,作业质量高为A等;学生按照老师所要求的按时完成作业,及时上交B等;学生按照老师所要求的按时完成作业但上交有时不及时为C等;学生按照老师所要求的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并经常性不上交(一学段内有1/9的作业未交),为D等。
“学生出勤情况”:学生除有病或特殊情况(时间不超过一学段的一半)都能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为A等;学生除有病或特殊情况(时间不超过一学段的一半)都能按时出勤,有时有迟到或早退现象,为B等;学生有时有不出勤现象,但事后能及时向有关人员说明情况为C等;学生经常旷课(一学段有一周时间不上课)或迟到、早退现象严重(一学段内折合约一周时间),或一学段内由于病假上课时间不足一半,为D等。
“学生上课发言或组织和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情况”:学生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和班级活动或课堂发言积极,为A等;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活动或课堂发言较积极,为B等;学生参与学校和班级活动或课堂发言较积极,为C等;学生对学校和班级活动表现不积极,经常不参加或课堂经常不发言,为D等。
“探究问题的表现”:经常有问题向老师请教或与同学讨论,并有自己的见解,为A等;经常有问题向老师请教或与同学讨论,为B等;有时向老师请教或与同学讨论,请教和讨论不很积极,为C等;经常不向老师请教或与同学讨论,学习也没什么长进,为D等。
对于不同的科目,可根据不同的特点,适当扩充评价内容。
学生成长过程记录及成绩
姓名 学号 班级 科目
|
高一第一学段 |
|
项目 |
成 长 过 程 记 录 |
等级 |
|
学生完成作业情况 |
|
|
|
学生出勤情况 |
|
|
|
发言及活动情况 |
|
|
|
探究问题表现 |
|
|
|
综合等级 |
| |